發生了什麼:三個日期要分清楚
阿根廷國家證券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de Valores,CNV)董事會在 2026 年 10 月 14 日簽署第 1172/2026 號總決議(RG 1172),同日由阿根廷政府網站發布 CNV 公告;決議全文於 10 月 15 日刊登在官方公報第 36013 號。決議第 5 條原文寫明「La presente RG entrará en vigencia a partir del día siguiente al de su publicación en el B.O.」(自刊登官方公報次日起生效),也就是 10 月 16 日。
這份決議以新文本整章取代 CNV 規範第 XIV 編第 III 章,也就是虛擬資產服務商(Proveedores de Servicios de Activos Virtuales,PSAV)的完整規則。不過其中的「定期資訊申報」另有過渡安排:決議第 4 條在規範第 XVIII 編第 XIV 章新增一條,原文為「la información periódica dispuesta en el inciso b) del artículo 40 del Capítulo III del Título XIV de las NORMAS (N.T. 2013 y mods.), será aplicable a partir del 1° de noviembre de 2026」,即新章第 40 條 b 款的定期申報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適用。(官方網頁版本在附件中段截斷,讀者若無法看到第 4、5 條,可參考阿根廷律師事務所 Estudio O'Farrell 10 月 15 日的摘要,其同樣寫明決議自 10 月 16 日生效、月報義務自 11 月 1 日起適用。)
CNV 主席 Roberto E. Silva 在公告中說:「seguimos avanzando en el proceso de reordenamiento normativo. Ahora es el turno de los PSAVs」(我們持續推進法規重整,現在輪到 PSAV),並稱這套制度雖然才實施不久,仍做了調整以持續現代化。CNV 把這次修訂定位為延續 2024 年第 994 號決議(建立 PSAV 登記)與 2025 年第 1058 號決議(完整監管框架)的工作。
新文本新增了哪些規定
本站比對 2025 年 3 月刊登的 RG 1058 全文與這次的 RG 1172 全文,以下幾點是新版才出現、或在舊規基礎上明顯改寫的內容,出處均為決議全文(官方公報與法規資料庫同一文本);CNV 公告只概述調整方向,沒有提到這些細節:
- 點名混幣器:RG 1058 第 24 條 q 款已要求 PSAV「Abstenerse de ofrecer servicios, herramientas o mecanismos diseñados para dificultar la identificación del origen y el destino de las transacciones con Activos Virtuales」,也就是不得提供妨礙識別交易來源與去向的服務;RG 1172 新章第 25 條 q 款沿用這項義務,並首次明文列舉「mezcladores (mixers o tumblers)」、協作式混合交易機制及其他會切斷來源與目的地址關聯的匿名化服務作為例子,理由同樣是損及金融可追溯性與反洗錢政策。換句話說,一般性禁止在 2025 年就有,新的是把混幣器寫進條文。
- 停業須先通知客戶:新章第 44 條規定,PSAV 申請註銷登記前,須以「no inferior a TREINTA (30) días corridos」的期間預先通知客戶停業,安排客戶提領或轉出餘額,並在期間內定期通知;申請時另須以宣誓聲明確認已履行這些措施。
- 去中心化協議與自主託管錢包的排除條件改寫:RG 1058 寫的是「不存在可識別服務提供者」的去中心化協議不受規範;RG 1172 改為「不存在對其運作具控制或足夠影響力、並提供 PSAV 服務的人」。自主託管錢包軟硬體提供者也改寫為須符合「用戶保有資產與存取工具控制權、提供者無託管或處分權限」的條件。
- 定義條款新增 USDT 與 USDC:決議第 1 條在 CNV 規範的名詞定義中加入「“USDT” significa la moneda estable denominada en dólares estadounidenses emitida por Tether」,以及 Circle 發行的 USDC,供新附件的換算規則使用。
月報新格式:USDT 要按網路逐行申報
RG 1058 已要求 PSAV 在每月結束後 15 天內申報客戶數、交易量、前十大資產與託管數量,但沒有像這次一樣的填報說明附件;CNV 公告稱新增說明是為了讓各家申報內容一致、便於比較。RG 1172 新增的附件 I 把月報拆成三塊:客戶數與總交易量的表單、前十大交易資產的明細檔,以及託管餘額的明細檔,後兩者以分號分隔的純文字檔提交。
其中託管餘額一項,附件明定每一筆申報以「虛擬資產+網路」的組合為單位,欄位包括資產代號、區塊鏈網路、原生單位數量與以千美元計的估值,結算時點為阿根廷時間(UTC−3)月底當日 23:59。TRON 在附件中出現兩次:一是「Red」欄位說明「(d) Red: blockchain del Activo Virtual (Bitcoin, Ethereum, TRON, etc.)」;二是託管檔的範例資料列,原文為「Ejemplo 2 de línea CUSTODIA: 20260531;30123456789;USDT;TRON;+;5000000.00000000;+;5000.00;C9N6ZVN7;」,也就是一筆 TRON 上的 USDT,數量 5,000,000、估值 5,000(千美元)。同一處的第一個範例是 Bitcoin 網路上的 BTC。範例中的稅號與數量只是格式示例,不代表任何真實業者。
附件也規定:永續合約等衍生品交易要以名目價值申報;交易量以單邊計算、加密對加密交易在明細中拆成兩段;託管資產若被投入生息協議,要申報對應的收據代幣(receipt token)以避免重複計算;沒有直接美元報價的資產,按其對 USDT 或 USDC 的報價換算,並視兩者與美元為 1:1。
需要注意的是,法規明說託管錢包地址等資訊屬限閱、不公開;至於月報彙總數據會不會由 CNV 對外公布,決議全文沒有寫。11 月 1 日起適用後,第一份依新格式提交的報表是涵蓋 10 月還是 11 月的資料,文本也沒有逐字說明,本站未能確認。
哪些不是新規定
這次整章改寫的文本也重述了境外平台的註冊門檻,但比對原文可知,這些「接觸點」標準在 2025 年 RG 1058 就已存在:RG 1058 第 3 條列出境外法人須在 CNV 註冊的情形,包括使用 .ar 網域(第 1 點)、在阿根廷的業務量超過其總業務量 20%(第 5 點)等;RG 1172 新章第 4 條沿用同樣架構,另列透過第三方或關係企業在當地收取阿根廷居民資金(出入金服務)、明確鎖定或向阿根廷居民宣傳等情形,客戶主動接觸(reverse solicitation)不算在內。個人提供 PSAV 服務每月合計超過 35,000 UVA(阿根廷通膨調整記帳單位)才需註冊,這個門檻見於 RG 1058 第 1 條,RG 1172 新章第 1 條沿用。
為自己買賣虛擬資產者不屬於 PSAV、託管業者須公開儲備證明並分離客戶資產等規定,也都是沿用舊規。反匿名化的一般義務同樣不是新規定:RG 1058 第 24 條 q 款已有相同文字,RG 1172 只是在新章第 25 條 q 款加上混幣器等具體例示。
編輯分析:對 TRON 上的 USDT 使用者代表什麼
以下為本站依法規文本所做的分析,不是 CNV 的說法。第一,對在阿根廷註冊的託管型交易所與錢包業者來說,USDT 在 TRON、Ethereum 或其他網路上的託管量,今後要分成不同的申報行。監管機關因此能看到客戶資產實際放在哪條鏈上,這比只申報「USDT 總量」更細。法規範例選用 USDT 搭配 TRON,但文本沒有提供任何市場占比數據,不能據此推論各鏈的實際比重。
第二,影響主要落在業者端。自己用自主託管錢包收付 USDT、或為自己買賣的個人,不在 PSAV 定義內;但若是替他人兌換、轉帳或託管且金額超過門檻,就要註冊並遵守包括已明文點名混幣器的反匿名化義務在內的各項規定。
第三,仍有未知數:CNV 會不會公布按網路彙整的統計、如何對未註冊的境外平台執法、新附件的報表從哪個月份開始,目前都要等 CNV 後續說明或實際執行才能確認。本文法規內容均引自官方公報與阿根廷司法部法規資料庫的原文,屬監管機關單方文件;生效與適用日期另以律師事務所摘要佐證,本站撰稿時未納入業者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