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什麼事:兩個落在十月的日期,以及被延到 11 月的往來禁令
本文撰稿日為 2026 年 10 月 20 日,討論的規則並非今天才公布。巴西央行(BCB)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布 Resolução BCB nº 561(5 月 5 日刊登官方公報),修改電子外匯服務(eFX,巴西對數位跨境支付、境外購物與匯款業者的監管類別)規則,並在第 4 條明定 2026 年 10 月 1 日生效。央行當天的新聞稿重點放在:eFX 限由央行授權機構經營、尚未獲授權的業者須在 2027 年 5 月前申請、須按月向央行詳細申報並以專戶隔離客戶資金,以及 eFX 範圍擴及 1 萬美元等值以內的金融與資本市場投資匯款。新聞稿本身沒有提到加密資產。
與穩定幣直接相關的是條文細節。561 號決議改寫了 eFX 規則(Resolução BCB 277/2022)第 50 條第 I 款:eFX 業者與境外合作方之間的收付只能透過外匯交易,或透過非居民在巴西開立的雷亞爾帳戶進行,並寫明「sendo vedado o uso de ativos virtuais」,即禁止使用虛擬資產。CoinDesk 以實例說明:業者收下客戶的雷亞爾、換成 USDT、USDC 或比特幣再在鏈上交付境外,這種做法自 10 月 1 日起不再被允許。同一決議第 56-A 條要求已獲授權、提供 eFX 的機構在 2026 年 10 月 30 日前於央行 Unicad 系統登記這項業務;第 56-B 條則讓尚未列名的 eFX 業者在 2027 年 5 月 31 日前申請授權。
第二個 10 月 30 日來自另一組規則。巴西央行在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布 519、520、521 號決議,建立加密服務商(PSAV/SPSAV)的授權與營運框架,2026 年 2 月 2 日生效。Mattos Filho 的整理指出,已在營運的服務商須在生效後 270 天內申請授權,境外業者也須在同一期間把巴西客戶與業務移轉給巴西本地持牌機構;從 2 月 2 日起算 270 天,本站推算落在 10 月 30 日。
需要特別更正一般說法的是「往來禁令」。520 號決議原本的第 91 條(Mattos Filho 的整理亦如此描述)規定,10 月 30 日起,央行授權機構不得與既未獲授權、也不在申請程序中的加密服務商進行虛擬資產業務。但巴西央行 2026 年 9 月 23 日通過、9 月 25 日刊登的 Resolução BCB nº 589 改寫了這一條:現行條文規定,自 2026 年 11 月 6 日起,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及其他央行授權機構,不得與「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且未獲授權在巴西營運」的機構或實體進行或促成虛擬資產市場業務(條文另有明文例外);舊條文中的「或申請中」字樣已不見。這項修正自 10 月 1 日起生效。589 號決議沒有更動 270 天的申請期限,因此 10 月 30 日仍是既有服務商的申請截止日,但往來禁令的起算日是 11 月 6 日。589 號另新增要求: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申請授權的服務商須依規定向央行申報客戶帳戶餘額、虛擬資產託管數量與價值、每種代管資產可驗證的儲備證明,以及客戶資產用於質押(staking)的總量。
背景:巴西把穩定幣放進外匯市場
561 號決議要放在 521 號決議的脈絡下讀。521 號決議在外匯規則中新增第 76-A 條,把以虛擬資產進行的國際支付或轉帳、以及以法幣計價的虛擬資產(即穩定幣)買賣兌換納入外匯市場;第 III 款更明定,轉入或轉出自管錢包的虛擬資產移轉,即使「不涉及」國際支付或轉帳,同樣納入外匯市場,同條第 5 項要求加密服務商識別自管錢包的持有人。依 Mattos Filho 與 Poder360 的整理,若境外交易對手未獲授權經營外匯,加密服務商相關跨境業務單筆上限為 10 萬美元等值,證券與外匯經紀商的上限則為 50 萬美元;服務商也不得經手現金。最低資訊申報義務自 2026 年 5 月 4 日起適用。
換句話說,巴西的路線不是「禁止穩定幣」,而是把穩定幣當成外匯工具,要求它走持牌機構、可申報的管道。561 號決議補上的是另一個缺口:原本 eFX 業者可以在前端用雷亞爾收款,後端改用鏈上穩定幣和境外夥伴結算,繞過傳統外匯交易;現在這條後端通道被關閉。CoinDesk 報導,央行仍允許個人透過獲授權的加密服務商買賣、持有與轉帳加密資產,這部分屬 521 號決議的範疇,不受 561 號決議的 eFX 禁令影響。
穩定幣在巴西的份量,可從稅務局資料一窺。CoinDesk 2025 年 11 月報導,巴西稅務局(Receita Federal)一名稽核官員在研討會簡報指出,依申報資料,巴西每月加密交易額約 60 億至 80 億美元,部分月份穩定幣占比可達九成,主要是 USDT 與 USDC。這是官員簡報內容的轉述,並非完整公開的統計表。
AI 觀點分析與推論
對使用者的影響:受影響的是服務商,不是鏈上轉帳本身
以下為本站分析。對一般在巴西持有或轉帳 TRON 上 USDT 的個人而言,10 月 1 日的變化多半是間接的:561 號決議規範的是 eFX 業者與境外合作方的結算方式,不是禁止個人轉帳。可能感受到的是,一些過去以穩定幣作為後端結算、標榜便宜快速的跨境匯款或境外消費服務,需要改走外匯交易或非居民雷亞爾帳戶,成本與到帳時間可能因此改變,部分業者也可能調整或暫停服務。
10 月 30 日與 11 月 6 日兩個日期的影響面可能更廣。若一家為巴西用戶提供 USDT 買賣、託管或出入金的服務商(包括境外交易所)沒有在 10 月 30 日前申請授權或把客戶移轉給本地持牌機構,依規則它將無法繼續服務;依 589 號決議修正後的條文,11 月 6 日起巴西的銀行與支付機構不得再與未獲授權的加密服務商往來,出入金管道可能因此中斷。由於新條文刪去了「或申請中」字樣,已提出申請、但尚未取得授權的業者在 11 月 6 日後能否維持銀行往來,目前條文本身看不出明確答案,有待央行補充說明或實務執行確認。使用者值得確認:自己使用的平台是否已在巴西申請或取得授權、是否宣布移轉安排、提領到自管錢包時是否被要求提供錢包持有人資訊,以及大額跨境轉帳是否碰到 10 萬美元等值的上限。
對 TRON 而言,巴西規則與鏈的選擇本身無關:條文規範的是「虛擬資產」與服務商資格,不區分 TRON、Ethereum 或其他網路。TRC-20 USDT 轉帳費用低的特性,在個人端不會因此消失;但若服務商受限,鏈上費用再低,換回雷亞爾或匯往境外的那一段仍要走受監管管道。我傾向認為,巴西的監管成本最終會反映在持牌業者的兌換報價與 KYC 流程,而不是鏈上手續費;若 11 月 6 日後出現大量申請中業者被銀行切斷往來,這個判斷就要修正為「短期出入金管道明顯收縮」。
限制與尚未確認之處
第一,本文已直接開啟巴西央行公開法規 API 上的 561、521、589 號決議條文(s1、s9、s8)核對日期與引文;520 號決議的 270 天申請期限與原第 91 條內容,則依 Mattos Filho 的整理,以及 589 號決議對第 91 條的改寫相互印證。10 月 30 日是本站依「2 月 2 日生效後 270 天」推算;央行若另行公告延期或補充程序,應以官方為準。第二,CoinDesk 與部分媒體對「哪些業者原本以穩定幣結算」說法不一,CoinDesk 曾更正報導,指出 Wise 並未使用加密資產結算,因此本文不點名個別業者受影響程度。
第三,巴西官方與稅務局公開資料並未拆分各區塊鏈的穩定幣交易量,本文無法說明巴西的 USDT 流量中有多少走 TRON。第四,期限過後實際有多少服務商提出申請、多少境外平台退出巴西,以及 589 號刪去「或申請中」字樣的實際執行方式,目前沒有官方統計或說明;能確認的只是規則與日期,市場實際反應仍待觀察。




